2011年3月7日 星期一

本教會會員資格與職責

本教會會員分為準會員、正會員、專業會員、督導會員。
準會員:
  資格- 申請本會各項學習及操練,未達正會員要求者。
  職責- 按自己所訂的學習目標,全力以赴。
正會員:
  資格- 經三年以上的操練,及其配偶、所屬教會牧者及本會之評價
    後,確認具正會員資格、並辭去教會一切職務、在差派禮宣誓者。
  職責- 除履行會員自我認知外,在時間許可內協助本會會務之推展。     
專業會員:
  資格-
    40歲以上 已婚、神學院道學碩士學位、牧會兩年以上、配偶
    同意書(已婚者)、具本會正會員兩年以上。
  或 大學畢、教會擔任長執六年以上、具正會員資格三年以上、配偶同
    意書(已婚者)。
  職責- 全時間投入本會事工、參與培育事工。       
督導會員:
  資格-
     擔任本會專業會員五年以上者,經全體正會員在宣布的禱告期間
     確認後,超過四分之三以上推薦,經宣誓後擔任。
  職責- 協同執行長關心會員、推動會務、研究與發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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